法布尔的《昆虫记》,当然是一本好书。《昆虫记》教人如何观察,一旦学会观察,那么就再也不用担心作文写什么,如何写满两页作文纸这样的问题了。
然而我很好奇一件事:今天的小朋友去哪里观察昆虫?
人和人的生活经验是不同的。在我小时候,昆虫是生活的一部分。墙角门缝里永远有蚂蚁在忙忙碌碌,撒一点糖在地上,就能看到蚂蚁拉出长长的一条散兵线。下过雨,蜗牛和蛞蝓就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顺着阴沟慢慢地爬。蛞蝓又叫鼻涕虫,是没有房产的蜗牛。
我在路灯下见过蝼蛄倾巢而出,大摇大摆地爬满水泥路,是破坏力惊人的一种昆虫。蝼蛄也叫蝲蝲蛄,东北有俗谚形容勿听人言叫做:听喇喇蛄叫,还不种地啦?我也见过白蚁破开自己精心建设的蚁巢,让长出翅膀的公蚁和蚁后飞出去交配,交配完毕它们就脱去翅膀,亮晶晶的翅膀铺满了整片雨后的山坡。
我还在家附近的水沟捕捉过蜻蜓,用棉线套着脖子任由它在天空四处乱飞,那是我最早的宠物。我还学会在黄昏时聆听振翅的嗡嗡声,然后用巴掌把起飞爬升过程中的金龟子抽落在地,用棉线卡入脖子和胸甲之间的缝隙任由它在天空四处乱飞,又或者是让它在桌子上低头猛冲,推开我堆好的火柴盒,那是我的另一种宠物。
有段时间流行气功,我中了民间传说的毒,伸出胳膊站在家门外,等着蚊子落下来吸血。然后我相信如果我真气修炼一旦有所成,就可以收缩皮肤,把蚊子的针管给牢牢夹住,看它惊惶失措,怎么挣扎都没法起飞。可惜这样的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我就看着花脚蚊子落下,很快肚子就膨胀起来,最后吸满了血,变得透明,就像是一颗很小的石榴,晃晃悠悠飞入空中。
哪怕是等我上了中学,也受人蛊惑,去远郊捕捉蟋蟀。据说有的蟋蟀可以在花鸟市场卖上好价钱,同学们在周末就跑去农田和墓地勤工俭学。农田里的蟋蟀多,容易捕捉。墓地里的蟋蟀少,但是战斗力强。我站在野地里,身上都是草割开的伤口,汗水流下来,伤口就火辣辣地疼。我一动不动,忍着,等着蟋蟀重新开始鸣叫,然后再走几步靠得更近一些---这样的经历在我成人之后再也没有过。
昆虫是我童年生活的一部分,就像是我熟悉的人和事。法布尔写了一本书,对于我来说,那就是我的熟人们有了一本传记,有作家很严肃地为它们写了生平事迹。我当然能读得进去,而且读起来有别样的情感。
今天好像一切都已经不同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昆虫就像是野草,从城市生活里悄然撤退。人们遇见昆虫的机会不多,只有邻居经常在小区群里声嘶力竭地尖叫:有蟑螂!然后物业承诺次日请人来喷药除蟑作为结束。人们并不喜欢和昆虫相遇,人们喜欢杀虫剂更甚于《昆虫记》,但是又喜欢买《昆虫记》来送给小孩子。就像是把生活的那碗汤全给泼了,但是又坚持要送空碗底给对方说是补一补。
怎么可能?见过蚂蚁搬家和读过蚂蚁搬家是两种人。看过蜻蜓照片,和感受过金龟子尖锐的脚爪紧抓着自己手指头,也是两种人。在8K画质下观赏微距拍摄的纪录片,这种感受永远也不可能和自己手拿一只蜻蜓,和它相互对视,在它一千只复眼中看到一千个自己时产生的眩晕相比。人家在白垩纪的时候,就已经那么振动翅膀悬停在空中。
在书本上学到螳螂之后,有机会亲眼见过一次。这并不容易,因为螳螂是绿色的,当它躲在草丛里的时候,你很难把它分辨出来。一旦分辨出来,又会觉得非常震撼,觉得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精巧那么精致的存在?或者说,怎么可以纯绿色作出这样一种存在?
当我伸手去捏螳螂的肚子的时候,它疯狂地挥舞两把大刀,在我手指上留下徒劳无益的白色划痕。那肚子瘪瘪的,和它疯狂输出所需要的能量完全不成比例。法布尔没说过这件事,它只发生在某一个下午的长草丛中,只发生在我和一只绿色的螳螂之间。我松开手,它振翅极速飞去,就像是一小团绿色的雾,划出一道倾斜的曲线,一头撞入草丛就此消失不见。
时至今日,我家里也没有任何蟑螂药。北方遇到蟑螂的机会甚少,只在极度潮湿的季节,恰逢连续下雨,会在人迹罕至的楼梯间、水井房和蟑螂偶遇,少部分时间我会慢慢弯下腰去摸自己的塑料拖鞋,大部分时间我们互不理睬,各自忙自己的事。我没有厌恶,也没有恐惧,甚至不会觉得蟑螂闯入了我的生活,而是认为是我们在亿万年后,用水泥盒子入侵了昆虫的家园。这时候,很适合读《昆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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