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要写信”温馨提示
感谢您来信与总经理进行沟通交流,为龙钢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
  一、写信须知
  (一)您的来信应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实反映情况,禁止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等行为。
  (二)来信可以实名或匿名,但提倡实名写信,公司承诺对您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三)信件中请说明事实、理由、请求或建议,主题明确、内容完整、表述清楚、详略得当、一事一投。请勿使用网页链接或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信函,同一事件请勿重复提交。
  (四)提交信件成功后,有关部门或单位一般10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回复,特别紧急或特别复杂的事项可缩短或延长办理时限,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请您理解并耐心等待。
  二、受理范围
  总经理信箱是公司联系员工的重要桥梁,是公司与职工互动的重要途径,是广大员工为龙钢发展建言献策的重要平台。重点倾听您对公司改革发展、企业管理、流程制度、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作风等诸多方面的合理建议及意见;对影响员工生产生活有关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反映、处理意见或建议;对龙钢公司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咨询及建议;对一些不良、违纪、违法现象的举报;以及其他需要向总经理反映的信息。您的来信,我们由专人负责查收、登记、交办、回复。
  三、网上公开范围
  为充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我们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总经理信箱受理范围内的员工来信回复结果进行网上公开。以下几方面需要您知晓和理解。
  (一)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以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件,我们将不予受理公开。
  (二)举报领导干部或职能部室违纪违法的信件,交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按程序处理,我们暂时不予公开。
  (三)您的来信,有关部门或单位处理后,您可以在本网站用查询码查看回复以及作出评价。
  • OA系统
  • 企业邮局
用户名:
密 码: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建言献策 | 企业邮局 | 联系我们
行政管理部:0913-5182286 党群工作部:0913-5182082 品牌营销部:0913-5182135
  
版权所有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2024 陕ICP备05004228号

陕公网安备 61058102000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