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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防颗粒物口罩

2026-01-16 09:05    来源: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防颗粒物口罩项目

谈判公告

编号(001-260101LGS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钢公司”)对其2026年度防颗粒物口罩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内容、概况

本项目为龙钢公司2026年度防颗粒物口罩采购,该口罩用于在存在各类颗粒物污染环境下为员工提供呼吸防护。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执行标准

1

防颗粒物口罩

见技术要求

700,000

GB2626-2019

技术要求为:

执行标准

口罩应符合国家标准GB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相关规定。

口罩类型及防护等级

1.类型

应为随弃式口罩,即口罩使用后应一次性抛弃,不可重复使用。佩戴方式为耳带式,不带呼吸阀。

2.防护等级

颗粒物防护口罩的过滤效率至少应达到KN95级别,即对于非油性颗粒物的过滤效率≥95%。

外观与结构

1.口罩外观应整洁、形状完好,表面不得有破损、污渍、变形等缺陷。

2.口罩佩戴应方便、舒适,应配有可调节的鼻夹,鼻夹应采用可塑性材料,便于根据不同使用者的鼻型进行调节,确保口罩与脸部的紧密贴合,防止泄漏。

3.口罩应具备耳带固定装置。耳带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在正常佩戴和使用过程中不会断裂或松脱。耳带应采用柔软、弹性好的材料,避免对耳朵造成过度压迫和不适。

4.口罩的边缘应光滑,无锐角和毛刺,避免对脸部皮肤造成刺激和损伤。

材料要求

1.口罩的外层材料应具有一定的抗磨损性和耐污性,能够有效阻挡较大颗粒物的侵入。

2.中间过滤层应采用高效的滤材,确保对颗粒物的高过滤效率。滤材应具备低呼吸阻力特性,以保证使用者在佩戴口罩时能够顺畅呼吸。

3.口罩的内层(即与脸部接触的一层)应采用亲肤、柔软、吸湿的材料,如无纺布等,以提高佩戴的舒适性,减少因长时间佩戴而产生的皮肤过敏和不适现象。

呼吸阻力

1.口罩在吸气和呼气时的呼吸阻力应符合GB2626-2019标准要求。

2.吸气阻力:在规定的测试流量下,吸气阻力应不超过210Pa。

3.呼气阻力:在规定的测试流量下,呼气阻力应不超过210Pa。

密合性

1.口罩应具备良好的脸部密合性。当使用者按照正确的佩戴方法佩戴口罩后,通过适合性检验(如定性适合性检验或定量适合性检验),口罩应能有效防止外部颗粒物从口罩与脸部的缝隙处进入。

2.应提供适合性检验方法的指导和相关工具(如定性适合性检验的苦味剂或定量适合性检验的仪器等),以帮助使用者确认口罩是否与脸部密合良好。

标识与包装

1.标识

每个口罩(包装)上都应清晰、永久性地标示以下信息:

产品名称、型号。

生产企业名称及商标。

执行标准编号(GB 2626 - 2019)。

防护等级(如 KN95)。

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使用说明,包括佩戴方法、注意事项等。

2.包装

2.1口罩包装应采用2个/袋,以保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包装材料应具有一定的防潮、防尘性能。

2.2外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保质期

口罩自生产之日起,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温度 - 20℃~ + 30℃,相对湿度不超过 80%,无腐蚀性气体和通风良好的室内),保质期应不少于 3 年。

检测报告

1.供应商应提供所供口罩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有效期应为采购日期前一年内。

2.检测报告应涵盖本技术要求中涉及的所有关键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过滤效率、呼吸阻力、密合性等。

环保要求

口罩在生产过程中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口罩废弃后应易于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长期危害。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期防颗粒物口罩销售业绩至少3份,有效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税务局印章的原始票据扫描件,发票内容不得涂抹遮挡)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技术协议作为合同补充内容)

3.信誉要求: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

(3)供应商未被陕煤集团、陕钢集团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未被龙钢公司列入“合作方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4.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非生产商参与谈判;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防颗粒物口罩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26年1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月21日17时00分。

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参加者,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陕钢集团综合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采购服务平台),按照提示信息进行供应商注册。

综合采购服务平台网址:

https://zhcg.yulong-ys.com/user/dashboard

(2)注册成功、登录系统并确保开通综合采购权限后,在谈判采购选项的【在线报名】列表中找到所要参加的项目进行报名操作,进入查看详情页面,将“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的所有资料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文档名为:2026年度防颗粒物口罩项目+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上传报名费缴费凭证,点击【报名】交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核,供应商通过资质审核并试用合格后可按系统提示下载谈判文件。

(3)报名费缴纳

缴纳方式:电汇或网银转账

缴费要求:须使用对公账户缴纳

金额:人民币300元(不退还),报名时将银行回单(盖有银行电子回单专用章的凭证)上传至综合采购服务平台。

开户行:以下两银行任选,不能同银行进行转账汇款。

1)户名: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61 001 000 016 901

开户行:交通银行西安甜水井街支行(优先选择)

开户行号:301791000330

2)户名: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61 001 000 016 9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支行

开户行号:105791011573

备注:缴费时,须在凭证上注明“2026年度防颗粒物口罩项目报名费”。

四、样品提供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单位,接到龙钢公司通知后,按照防颗粒物口罩技术要求,免费提供防颗粒物口罩(至少200个),最高限价为1.79元/个;试用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谈判环节。

(一)选样流程

1.每种初步筛选合格的产品至少采集200个样品,以保证测试结果的可靠性。

2.在分析化验工(15人)、煤矿料管(10人)、制取样工(30人)、采样工(10人)、翻车机辅助工(10人)、料场铲车司机(25人)岗位进行试用,试用人数总计100人。每位试用人员需对已采集的所有品牌样品进行试戴(每人每个品牌配发2个样品),计划每人每天试用一个口罩品牌。

3.每个试用人员将试用的口罩按照口罩的舒适性、佩戴方便性、视野影响、耐用性等因素进行打分。将所有试用人员分数汇总后,最终选取平均分80分以上(不含80分)的样品入围。

(二)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样品,视为放弃本次谈判。

2.只可提供自产或代理品牌(具备授权书)样品,且样品提供及其他所产生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口罩单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

3.若提供样品经龙钢公司鉴定不符合技术要求,则判定该样品不合格,取消该样品评审资格。

4.样品在评审环节由龙钢公司职工代表试用,不予退还。

5.本次样品作为成交单位供货的验收标准。

6.样品提供截止时间:2026年1月29日17:00时。

7.样品试用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829571910

8.联系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供销中心办公室。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待定

递交方式:综合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文件递交

、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待定

、其他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龙钢公司通知分批次回货(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至厂区指定地点)。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龙钢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913-5182356

监督邮箱:lggsjwjcs@163.com

、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13-518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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