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渣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我公司《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渣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从即日起,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向公众公示,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内容: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
一、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13402919818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5号;
联系电话:029-83649524;
联系人:宗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23日。
附件:1.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渣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公众意见表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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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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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58102000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