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电弧炉短流程炼钢等被列入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西部地区新增钢铁相关鼓励类产业:
重庆市
电弧炉短流程炼钢(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合金钢50吨及以上);高强度建筑用钢、优特钢、特种钢等生产。
四川省
钒钛磁铁矿高炉(钒钛磁铁矿入炉比例≥60%)-转炉提钒(铬)炼钢/转炉提钒(铬)铸造、钛渣冶炼-生铁+废钢-电炉短流程炼钢/电弧炉铸造;钒钛磁铁矿规模化高效清洁分离提取技术开发及应用(钒钛磁铁矿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电弧炉短流程炼钢(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合金钢50吨及以上)。
贵州省
高品质易切削钢(有害杂质B+C+D类≤4.0级、表面缺陷率≤1.0%、加工开裂率≤0.05%)研发、生产。
大功率液压台车用凿岩钎具及钎具用钢生产。
优碳钢钢丝(强度≥1670N/mm2)及其制品生产,耐候耐腐蚀螺栓钢生产。
云南省
高性能建筑结构用钢,工模具钢、耐腐蚀钢、不锈钢等高品质特殊钢,汽车板研发及制造。
陕西省
多元素共生矿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战略性矿产资源及紧缺矿产勘查、开发,低品位矿石品位提升。
甘肃省
先进钢铁、有色金属铸造(锻造、电镀、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工艺与装备研发。
电弧炉短流程炼钢(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合金钢50吨及以上);高强度建筑用钢,汽车、电子信息、装备、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产业用金属材料,铸锻轻合金材料等新材料研发生产。
宁夏回族自治区
符合国家重要用途钢丝绳标准(GB8918-2006)、直径在20—60mm的钢丝绳制品开发及生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钒钛磁铁矿开发、选冶联合工艺生产、综合利用及深加工。
废铁、废钢、废旧有色金属、以及稀有金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及运营。
高性能轴承钢、齿轮用钢、冷镦钢、合金弹簧钢、工模具钢、管线钢、耐磨钢,建筑结构用高强度抗震钢筋、钢板及型钢,高强度高韧性工程机械用钢,油气钻采集输用高品质特殊钢,高温合金,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轴承、齿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等通用基础件制造。
内蒙古自治区
高炉煤气、焦炉煤气精脱硫技术开发与应用。
风电钢、锌铝镁镀层板、输氢管道等新能源用钢开发生产。
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及节水技术改造。
电弧炉短流程炼钢(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合金钢50吨及以上)及工艺。
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的决策部署,结合西部地区实际,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9日。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