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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25t桥式起重机

2026-04-17 14:21    来源: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25t桥式起重机项目

谈判公告

编号(091-260411LGS04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钢公司”)对其炼钢厂25t桥式起重机项目进行合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内容、概况

龙钢公司计划采购桥式起重机一台,技术参数如下:

起重机名称

25t桥式起重机

大车轨道型号

60KG

起重量

25t

驾驶室型式

密闭式

跨度

25m

驾驶室位置

滑触线异侧

起升高度

18m

驾驶室入口方向

端进

工作级别

A7

电源电压

380(V)50Hz

环境温度

最高:140°C,最低:-20°C

工作环境

室内

主起升起重量

25t

吊车用途

吊运炽热钢坯

主起升速度

18(m/min)

小车速度

41.2(m/min)

小车轨距

2.5m

大车速度

74.2(m/min)

备注

高温空调:司机室2台空调机,1台2P(B-6柜机)1台2P(BD-6挂机),电气室1台空调机,1台5P(B-12柜机);满足室内18-25℃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境内单位或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桥式起重机,资质等级A 级、通用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合格证(25t及以上)。

2.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期25吨及以上桥式起重机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有效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加盖税务局印章的原始票据扫描件,发票不得涂抹遮挡)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

  1. 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2025年连续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中营业收入需均不低于20000万元。

4.信誉要求: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

(3)供应商未被陕煤集团、陕钢集团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未被龙钢公司列入“合作方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非制造商参与谈判。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本项目资格审核方式为资质后审。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26年4月17日09时00分到2026年4月22日17时00分。

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参加者,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陕钢集团综合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采购服务平台),按照提示信息进行供应商注册。

综合采购服务平台网址:

https://zhcg.yulong-ys.com/user/dashboard

(2)注册成功、登录系统并确保开通综合采购权限后,在谈判采购选项的【在线报名】列表中找到所要参加的项目进行报名操作,进入查看详情页面,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需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文档名为:炼钢厂25t桥式起重机项目+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上传报名费缴费凭证,点击【报名】交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系统提示下载谈判文件。

(3)报名费缴纳

缴纳方式:电汇或网银转账

缴费要求:须使用对公账户缴纳

金额:人民币300元(不退还),报名时将银行回单(盖有银行电子回单专用章的凭证)上传至综合采购服务平台。

开户行:以下两银行任选,不能同银行进行转账汇款。

户名: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61 001 000 016 901

开户行:交通银行西安甜水井街支行(优先选择)

开户行号:301791000330

户名: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61 001 000 016 9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支行

开户行号:105791011573

备注:缴费时,须在凭证上注明“炼钢厂25t桥式起重机项目报名费”。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龙钢公司商务平台电子文件递交

五、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六、其他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

七、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龙钢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913-5182356

监督邮箱:lggsjwjcs@163.com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913-518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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