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炼钢石油液化气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为保障生产安全稳定顺行,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石油液化气采购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组织进行,现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龙钢公司因连铸生产中钢坯切割工序的需求,需使用石油液化气。根据《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并结合石油液化气属于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现拟采购该气体若干公斤。由于龙钢公司暂无相应储存设施,供应商须具备每日按需配送的能力。同时,石油液化气属于政府管控物资,受销售区域限制,无法进行跨区域采购,故不适用于公开谈判采购方式。
经调研,目前韩城地区内可供应瓶装石油液化气并能满足每日配送要求的单位,仅韩城陇海万吉液化气有限公司一家。因此,拟通过直接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本次采购。
2.拟邀请供应商:韩城陇海万吉液化气有限公司。
3.公示期: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6日。
4.异议渠道:
有以下2种方式由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任选其一实名形式将异议反馈,反馈内容需包含异议具体内容和事项、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为法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异议需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单位异议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1)在异议征集截止时间前,将异议材料上传至邮箱(lggszbb@163.com),递交时间即为邮箱显示的信件到达的时间。
(2)在异议征集截止时间前,将异议材料送达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龙钢公司办公楼302室)项目负责人。
5、联系方式
(1)本项目的异议接收单位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
(2)联系人:张工
(3)联系电话:0913-5182358
(4)异议接收邮箱:lggszb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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