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夏季工作服采购项目
磋商公告
编号(032-250308LGS02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钢公司”)对其2025年度夏季工作服采购项目进行合同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内容、概况
龙钢公司2025年度夏季工作服采购,供货范围如下: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夏季短袖牛仔工作服 | 套 | 长袖、短袖数量以最终统计数量为准 | 标准版型 |
2 | 夏季长袖牛仔工作服 | 套 | 标准版型 | |
合 计: | 9000套 | 年预估量,根据实际送货量结算 |
(一)技术要求
1.面料:100%全棉牛仔薄棉料,成品衣服颜色为湛蓝,且成衣颜色均匀;
1.1机织面料(40/2x40/2)颜色为靛兰;
1.2纤维含量:100%棉;
1.3织物密度/根/10厘米:经向:415;纬向230;
1.4纱支密度:经向:32.4tex(36.5,s/2)纬向29.6tex(39.9,s/2)。
2.缝纫线:
2.1强力:缝纫线强度试验按GB/T3916-1997,单线强力不小于10N。
3.附件、辅料与衬布
扣子、拉链应便于连接和解脱,扣子、拉链的材质不应使用易熔、易燃、易变形的材料,衬料应为纯棉。
4.款式:
上下体分离式,上身为夹克样式,下身为直筒裤(具体款式见图片)。
5.结构
5.1安全、卫生有利于人体正常要求与健康;
5.2适应作业时肢体活动,便于穿脱;
5.3明衣袋带袋盖,上衣长度应盖住裤子上端20cm以上,裤子两侧口袋使用斜插袋;
5.4在作业中不宜引起 钩、挂、绞、碾。
6.号型及规格
6.1参照GB/T13640选定,超出GB/T13640范围按档差设置;
6.2按照GB/T13640中控制部位,提供服装成品尺寸,成品尺寸测量位置应符合FZ/T81007规定;
7.缝制
7.1针距:明暗线:3cm不小于12针;包缝线:3cm不小于9针;三角针:3cm不小于5针;锁眼:1cm不小于12针(机锁眼);钉扣:每眼不少于8根(细线);
7.2各部位缝合平服,线路顺直、整齐、牢固,针迹均匀,上下线松紧适宜,起止针扣及袋口应回针缉牢;
7.3商标位置端正,号型标志清晰正确;
7.4领子平服、不反翘,领子部位明线不能有接线;
7.5所有外露缝应全部包缝;
7.6各部位缝头不应小于0.8cm;
7.7裤后裆缝用双道线或链式线缝合 ;
7.8锁眼位置不偏斜、锁眼针迹美观、整齐、平服;
7.9钉扣要牢固,不得钉在单层布上,吻合适度,无变形或过紧现象,扣与扣眼上下要对位;
7.10对称部位基本一致;
7.11各部位30cm内不得有两处以上跳线,链式线迹不得出现跳线;
7.12面里平服、不反翘,无明显抽皱;
7.13左右对称,部件定位准确。
8.外观
8.1整洁美观、熨烫平展,定型充分、整叠规整;
8.2每件服装各部位色差评定级别应符合GB/T250规定。
9.成品水洗后的尺寸变化率应符合下表要求
部位 | 尺寸变化 |
领围 | ≥-1.0 |
胸围 | ≥-2.0 |
衣长 | ≥-2.5 |
腰围 | ≥-1.0 |
裤长 | ≥-2.5 |
10.裤后裆接缝和肩缝强力不小于320N/(5cmx10cm)。
11.甲醛含量限量应符合GB18401,不大于75mg/kg。
12.PH值限量符合GB18401,应为4.0--9.0。
(二)服装检验、包装标准:
1.乙方应出具质检部门对服装的材料(包括面料、缝纫线)检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报告。
2.产品标志应符合 GB5296.4有关规定,每件服装应有产品执行标准、合格证、生产企业名称、厂址、产品名称、规格号型、洗涤方法和检验章。
3.产品包装应规整牢固、无破损、内外包装应设防潮层,组合尺寸配套,产品数量准确,整叠规整,码放整齐,包装检验单应包括产品名称、号型、承制方名称、数量、检验员、检验日期。
(三)工艺及号码参数
以样衣款式为准
号型 | 衣长 | 胸围 | 下摆 | 肩宽 | 袖长 |
| 裤长 | 腰围 | 臀围 | 裤口 |
60 | 61 | 98 | 94 | 40.5 | 53.5 |
| 96 | 68 | 94 | 18.5 |
62 | 63 | 102 | 98 | 42 | 55 |
| 98 | 72 | 98 | 19 |
64 | 65 | 106 | 102 | 43.5 | 56.5 |
| 100 | 76 | 102 | 19.5 |
66 | 67 | 110 | 106 | 45 | 58 |
| 102 | 80 | 106 | 20 |
68 | 69 | 114 | 110 | 46.5 | 59.5 |
| 104 | 84 | 110 | 20.5 |
70 | 71 | 118 | 114 | 48 | 61 |
| 106 | 88 | 114 | 21 |
72 | 73 | 122 | 118 | 49.5 | 62.5 |
| 108 | 92 | 118 | 21.5 |
74 | 75 | 126 | 122 | 51 | 64 |
| 110 | 96 | 122 | 22 |
76 | 77 | 130 | 126 | 52.5 | 65.5 |
| 112 | 100 | 126 | 22.5 |
78 | 79 | 134 | 130 | 54 | 67 |
| 114 | 104 | 130 | 23 |
80 | 81 | 138 | 134 | 55.5 | 68.5 |
| 116 | 108 | 134 | 23.5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商标注册证。
(二)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期同重工业行业签订的职工劳保工作服(西装、马夹、短袖、衬衣视为无效业绩)供货合同3份(每份合同金额≥20万元),有效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税务局印章的原始票据扫描件)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技术协议作为合同补充内容)
(三)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年的营业收入均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供应商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报表)。
(四)信誉要求: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
3.供应商未被陕煤集团、陕钢集团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未被龙钢公司列入“合作方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五)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非生产商参与磋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25年3月20日09时00分到2025年3月26日17时00分。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在上述时间内将“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的所有资料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邮箱等资料上传至龙钢公司商务平台进行报名;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文档名为:2025年度夏季工作服采购+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时间截止,供应商通过资质审核、样品评选入围后可获取磋商文件。
龙钢公司商务平台网址:
http://zcpt.lm-steel.com:8091/wui/index.html#/?_key=ak7alb
四、样衣提供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供应商可获取样衣图片(如有需要可到龙钢公司查看样衣)。接到龙钢公司通知后,供应商需按照第一部分技术要求提供72#样衣一件(夏季长袖牛仔工作服,价格区间:115-125元/件)并送至龙钢公司指定地点,经龙钢公司职工代表样衣评选入围的单位方可获取磋商文件并进入商务磋商环节。
样衣评估流程如下:
(1)外观检查:对样衣的款式、颜色、工艺细节进行直观检查,评估其是否符合选样标准。
(2)材质:感受面料的手感、舒适度和透气性。
(3)试穿体验:龙钢公司组织15名员工对样衣进行试穿,评估服装的合身度、舒适度和活动便利性。收集员工的试穿反馈(填写夏季工作服试穿评估表),记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4)综合评估:根据外观检查、材质测试和试穿体验的结果,对每个样衣进行综合评估。从材质、款式、尺码、颜色、工艺细节等多个方面进行打分,选出平均得分为80分以上的样衣作为入围供应商(总分分为4档,一档:90-99分、二挡:80-89分、三挡:70-79分、四挡:69分以下。每个人必须选择1个一档;一个二挡;其余档次不限数量)。
注:1.未在规定时间收到样衣视为放弃本次磋商。
2.只可提供自产样衣。
3.未按照规格表制作且样衣非72#的,视为无效样衣,不予评审。
4.若提供样品经龙钢公司鉴定不符合技术要求,则判定该样衣不合格,取消该样品评审资格。
5.本次样品在评审环节由龙钢公司职工代表试用,不予退还。
6.样品提供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17:00时。
7.样品提供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829571910
8.样品邮寄方式:顺丰快递。
9.收货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供销中心。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待定
递交方式:龙钢公司商务平台电子文件递交
六、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七、其他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接龙钢公司通知50天内货到龙钢公司指定地点(分批次送货)。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龙钢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913-5182356
监督邮箱:lggsjwjcs@163.com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13-518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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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58102000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