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能检中心氢氧化钠(液碱)采购项目谈判公告(重新公告)
编号:263-211114LGS16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能检中心氢氧化钠(液碱)采购项目进行合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内容、概况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订单数量 |
单位 |
施工号备注 |
1 |
氢氧化钠(液碱) |
NaOH:29%-39% |
600 |
吨 |
能源检计量中心(600)( 气运 高炉煤气浅脱硫工艺消耗) |
技术要求:
使用介质 |
高炉煤气 |
物质形态 |
液体 |
工作温度 |
≤120℃ |
物质外观 |
无色透明状 |
氢氧化钠 |
29%-39% |
碳酸钠 |
≤0.2% |
氯化钠 |
≤0.008% |
三氧化二铁 |
≤0.001% |
主要作用 |
中和高炉煤气中S离子和CL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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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 |
GB/T 209-2018 工业氢氧化钠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化工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2.参与单位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必须有氢氧化钠(液碱),如参与单位为生产单位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近三年内参与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6.本次合同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29日09时00分到2021年12月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将供应商资质要求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邮箱等资料发送至该公告指定邮箱。资质审核通过单位,招标办将谈判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递交方式:详见谈判文件。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详见合同谈判文件。
谈判地点: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谈判会议室
六、其他
交货期/工期:详见合同谈判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张工
电子邮件:lggszbb6@163.com
联系电话:0913-5182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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