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24-211010LGS13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对其炼铁厂烧结机台车中部炉条进行合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炼铁厂烧结机台车中部炉条采购,采购清单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订单数量 |
单位 |
1 |
中部炉条 |
13B763-7-3(400) |
60 |
吨 |
主要技术指标:
C |
Si |
Mn |
P |
S |
Cr |
Ni |
Mo |
Cu |
1.8-2.2 |
0.7-0.9 |
≥0.4 |
≤0.05 |
≤0.05 |
≥25 |
≥0.9 |
≥0.01 |
≥0.02 |
详见合同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境内单位或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烧结机台车炉(蓖)条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60万元的销售业绩3份。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公章为准。合同需体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首尾页、合同总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等。
3.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均应在谈判开始前与甲方开展技术交流并签订技术协议,未能签订技术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4.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含串标、围标)。
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search-1.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20日09时00分到2021年10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将供应商资质要求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邮箱等资料发送至该公告指定邮箱。资质审核通过单位,招标办将谈判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递交方式:详见谈判文件。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谈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六、其他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0913-5182358
电子邮件:lggszbb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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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58102000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