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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水处理中心一区、二区氯离子平衡谈判公告

2021-07-29 14:37    来源: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水处理中心一区、二区氯离子平衡谈判公告

编号:145-210733LGG03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水处理中心一区、二区氯离子平衡进行合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内容、概况

工程内容包括土建、钢构、管道、阀门、水泵(甲供)等供货及安装。

本工程(谈判)范围为龙钢公司水处理中心一区、二区氯离子平衡项目的土建、钢构、管道、阀门、水泵(甲供)供货及安装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水处理中心一区、二区氯离子平衡项目。本工程采用P-C(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谈判,乙方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的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所有内容,谈判前各方进行现场踏勘,依据图纸内容,详细了解现场的各种情况,所有费用均考虑在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及内容具体以甲方提供设计图纸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在近三年内参与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5.本次合同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参与单位在公示期结束后需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时必须由本公司预算人员(必须携带造价人员证书)或相应专业二级建造师(必须携带建造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相关证明)到场。未进行现场踏勘不得参与本项目。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29日09时00分到2021年8月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将供应商资质要求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邮箱等资料发送至该公告指定邮箱。资质审核通过单位,招标办将谈判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递交方式:详见谈判文件。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详见合同谈判文件。

谈判地点: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谈判会议室

六、其他

交货期/工期:详见合同谈判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张工

电子邮件:lggszbb6@163.com

联系电话:0913-5182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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