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烘罐装置高炉煤气改造谈判公告
编号:075-210502LGG01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对其炼铁厂烘罐装置高炉煤气改造进行合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内容、概况
工程概况:根据炼铁厂生产需求(立项号2021-011),拟对炼铁厂修罐库烘罐装置的高炉煤气管道系统进行改造,从煤气环网Z14支架位置引出高炉煤气,沿4#高炉铁运线侧旁的转炉煤气管道架设DN600管道至机车库横跨罐库铁运线,在罐库区设控制阀门组及计量检测,出口与三套烘罐装置连接。管线长度300米,智能电拌热高炉煤气排水三处,补偿器六处。包含土建基础、钢构支架和阀门平台、盲板阀组、电气仪表等。
施工范围:依据设计图纸,包含高炉煤气工艺管道、土建基础、钢构支架和阀门平台、盲板阀组、电气仪表等。属于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应事先充分了解设计图纸要求和现场各种复杂条件,充分考虑施工措施和施工难度,现场的拆除和恢复一并考虑在内。正常情况下不再办理任何签证,所有费用考虑在内,确保安全顺利验收竣工、投入使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称、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B级)、并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5.本次合同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参与单位在公示期结束后需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时必须由本公司预算人员(必须携带造价人员证书)或相应专业二级建造师(必须携带建造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相关证明)到场。未进行现场踏勘不得参与本项目。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5月8日09时00分到2021年5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将供应商资质要求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邮箱等资料发送至该公告指定邮箱。资质审核通过单位,招标办将谈判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递交方式:详见谈判文件。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详见合同谈判文件。
谈判地点: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谈判会议室
六、其他
交货期/工期:详见合同谈判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13-5182994
电子邮件:lggszbb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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