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1#料场焦炭大棚地面硬化项目谈判公告
编号:055-210401LGG01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对其11#料场焦炭大棚地面硬化项目进行合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内容、概况
工程概况:储运中心11#料场焦炭大棚地面硬化工程地处龙钢公司厂区,新建时因公司生产工作影响,棚内地面未全部硬化便投入使用。目前生产机械作业来回碾压导致棚内部分物料混入地面,无法彻底清理造成资源浪费,且作业过程扬尘大,堆取物料不便,混入的地面杂质影响焦炭质量,现拟对此地面硬化进行谈判。
施工范围:本工程谈判范围为龙钢公司储运中心11#料场焦炭大棚地面硬化等内容,具体详见储运中心11#料场焦炭大棚地面硬化项目的相关图纸。本工程采用(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谈判,乙方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的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所有内容。包含原有附属设施的拆除、工程建筑垃圾清理拉运、以及地面破除(恢复)等。谈判前进行现场踏勘,依据图纸内容,详细了解现场的各种情况,所有费用均考虑在合同范围内,甲方提供相关设计图纸。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称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B级)。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4.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5.本次合同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参与单位在公示期结束后需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时必须由预算人员(必须携带造价人员证书)或相应专业二级建造师(必须携带建造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相关证明)到场。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2日09时00分到2021年4月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将供应商资质要求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邮箱等资料发送至该公告指定邮箱。资质审核通过单位,招标办将谈判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递交方式:详见谈判文件。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详见合同谈判文件。
谈判地点: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谈判会议室
六、其他
交货期/工期:详见合同谈判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13-5182994
电子邮件:lggszbb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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