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容,领会《条例》深刻内涵和工作要求。近日,陕煤集团纪委印发2022年纪委1号文件,《关于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工作提示》(以下简称《提示》),安排集团所属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在新年伊始,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采用灵活形式,原汁原味学习《条例》,切实领会职责任务,提升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
《提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提示》强调,学习贯彻《条例》是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的本职要求。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刻领会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牢牢把握“国之大者”,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条例》作为破解难题、推动实践的有力指引,进一步做好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监督、开展执纪问责等各方面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取得正风肃纪反腐的新成效。要把学习《条例》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战略思想、同落实党章对纪检监察机构的规定要求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
据了解,下一步陕煤集团纪委将指导所属各单位将学习贯彻《条例》的经验做法总结提炼,固化提升,推动完善制度建设,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推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白峰 付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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