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订单数量 | 单位 | 物资备注信息 |
|---|---|---|---|---|---|
| 315990101062 | 防爆型超低噪音轴流风机 | BCDZ-4-2.2KW | 60 | 台 | 炼钢厂(40)(4月计划 炼钢行车设备降温、除尘,易耗,使用时间2026年7月,)炼钢厂(20)(4月计划 废钢二工段 行车降温除尘风机故障更换 使用时间2026年7月,) |
| 315990101119 | 负压风机 | FR-t1380 风量:43200m3/h 功率:1.1KW 电压:380V | 5 | 台 | 炼铁事业部(5)(4月计划 高炉原料区域转运站厂房防暑降温设施 使用时间2026年5月,) |
| 308010203264 | 进气调节阀 | WFY1280-25风机配 | 1 | 个 | 轧钢厂(1)(4月计划 高线空烟风机 装机量1 2026/10/31,) |
| 306041402004 | 离心通风机转子 | M6-29NO23D(左旋) 含轴 配套齐全 | 1 | 套 | 炼铁事业部(1)(4月计划 喷煤区域6#主排风机转子变型 装机量1 使用时间26年04月,) |
合同签订后45日或以甲方商务部门通知时间为准。
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内,在甲方正常生产环境和作业条件下无论是否安装使用,因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免费维修或更换责任,维修或更换之后质保期重新起算。
1甲方以承兑向乙方付款。2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全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结算挂账后60日支付90%的合同价款。3剩余10%合同价款为质里保证金(不计息),质保期若无质里问题,自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0913-518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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