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或按甲方通知时间交货。
三、质保期
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内,在甲方正常生产环境和作业条件下无论是否安装使用,因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免费维修或更换责任,维修或更换之后质保期重新起算。
四、运输
五、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1589158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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