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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气体检测报警仪合同磋商公告

2022-04-20 16:33    来源:

编号(079-220410LGS04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合同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气体检测报警仪采购,清单见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汇总

单位

1

固定式CO检测报警器

SP2003  0-1000ppm  5.0级

60

270

2

固定式CO检测报警器

SP2003  0-1000ppm  5.0级

210

3

固定式气体检测报警器

SP2003-CO-220V

1

1

4

固定式氧气报警器

SP2001 (0-100)%VOL 检测误差±0.5%VOL 输出信号4-20mA

8

20

5

固定式氧气检测报警器

SP2001(O2)  220V  0-100%

12

6

便携式氨气报警仪

ASK-450-NH3  可充电

2

2

7

便携式四合一气体检测报警仪

SNG550  

1

1

8

便携式CO检测报警仪

SNG350-CO

4

24

9

便携式CO检测报警仪

SNG350-CO

20

10

便携式氧气检测报警仪

SNG350-O2

10

14

11

便携式氧气检测报警仪

SNG350-O2

4

详见合同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报警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2.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参与本次磋商产品的防爆合格证。

3.供应商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固定式报警器单份合同不少于50台的业绩3份,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公章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等,增值税专用发票需为加盖税务局印章的原始票据扫描件。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品牌的业绩。

4.本项目接受进口品牌代理商参与,不接受国产品牌代理商参与。

5.在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含串标、围标)。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search-1.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4月2009时00分到2022426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将供应商资质要求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邮箱等资料发送至该公告指定邮箱。资质审核通过单位,招标办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磋商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递交方式:详见磋商文件。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磋商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六、其他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0913-5182358

电子邮件:lggszbb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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