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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热闷渣老厂房通风换气项目谈判公告

2021-09-26 00:00    来源:

编号(209-210935LGG04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对炼钢热闷渣老厂房通风换气项目进行合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内容、概况
龙钢公司热闷渣车间(一车间)厂房约为110m(长)×23.5m(宽)×20m(高),厂房内建有热闷渣坑5个,破碎处理区一个,钢渣中转区一个。该项目谈判范围为:
1)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土建施工、钢构制安及防腐,包含工程建筑垃圾清理拉运,以及原有建(构)筑物的拆除、恢复等内容;
2)设备本体安装、设备检修平台的安装;
3)设备配套的外围空气和水管道的采购(管道上的压力表、阀门等附件由甲方供货、乙方安装)安装及防腐保暖,能源介质接引由乙方负责;
4)电气设备安装,包含低压进线柜、PLC控制柜、MCC柜、检修电源箱、高压电源(高频电源+隔离开关柜+阴极绝缘吊挂)和压力变送器;
5)图纸设计范围内的电缆(含控制电缆)及电缆桥架的采购安装(具体清单以设计图纸为准),主电源的接引由乙方负责;
6)配合项目调试和验收。
谈判前施工方进行现场踏勘,对照图纸内容,详细了解现场的各种情况,将各种措施考虑在内,所有费用均考虑在合同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合同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注册人员,并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2.参与单位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与不同客户合作的施工承包项目(机电设备安装、钢结构或建筑施工业绩均可)业绩3份,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公章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本需体现主要标的、签订时间、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search-1.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参与单位在公示期结束后需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未进行现场踏勘不得参与本项目。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26日09时00分到2021年9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将供应商资质要求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邮箱等资料发送至该公告指定邮箱。资质审核通过单位,招标办将谈判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递交方式:详见谈判文件。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谈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六、其他
工期/交货期:详见谈判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张工
电子邮件:lggszbb6@163.com
联系电话:0913-5182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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