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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煤气集中监控设施项目谈判公告 (重新公告)

2021-07-30 18:05    来源:

编号(130-210718LGS07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对炼钢厂煤气集中监控设施项目进行合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内容、概况
龙钢公司炼钢厂计划完善煤气危险区域固定式煤气报警器,实现煤气危险区域煤气浓度实时分级集中监控智慧管控,提高煤气事故防控效率,确保煤气现场作业职工的人身安全,及时发现区域煤气浓度超标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告知周边岗位人员并现场查看、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煤气事故的发生。
炼钢厂区域现有一氧化碳监测报警器171台,其中带煤气压力共42个点,其中30个(ESD200)使用年限较长,输出接口不满足采集要求需要置换,系统设计拟采用通讯采取分布式采集,集中化监控和智慧化管理的原则。
具体内容详见合同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气设备安装相关资质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冶金或化工行业实施的有毒气体集中监控系统同类型业绩不少于2份,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同类业绩情况,需提供相关技术资料辅证。合同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标的、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search-1.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若为系统集成商参与需提供气体报警器和控制仪生产商的授权证书。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2日09时00分到2021年8月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将供应商资质要求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邮箱等资料发送至该公告指定邮箱。资质审核通过单位,招标办将谈判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递交方式:详见谈判文件。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谈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六、其他
工期/交货期:详见谈判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张工
电子邮件:lggszbb666@163.com
联系电话:0913-518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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