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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炼铁行车防撞报警器项目谈判公告

2021-07-21 14:28    来源:

编号(134-210722LGS07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对炼钢炼铁行车防撞报警器项目进行合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内容、概况
龙钢公司计划购置智能激光防撞报警器共46套,此项装置抗干扰性强、定位测距、工作稳定可靠,可对同跨行车之间的距离进行实时监测,若行车间距小于设定的安全距离,该装置输出预警信号来控制(行、天)车的运行,从而有效避免碰撞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

序号

名称

规格

订单数量

单位

1

行车大车限位升级改造

详见技术要求

1

2

智能型激光防撞报警器

详见技术要求

5

3

声控红光防撞仪

详见技术要求

10

备注:以上三条计划共计46套行车防撞报警器,第一条31套、第二条5套、第三条10套。

具体内容详见合同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行车防撞相关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国内行车防撞报警器供货业绩3份,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准(须提供不低于合同对应金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范围、技术参数(可附技术资料说明)、签订时间、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
4.供应商所供产品激光传感器须为进口传感器,并提供产品授权证明。
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search-1.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22日09时00分到2021年7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将供应商资质要求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邮箱等资料发送至该公告指定邮箱。资质审核通过单位,招标办将谈判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递交方式:详见谈判文件。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谈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六、其他
工期/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0天内设备到货。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13-5182358
电子邮件:lggszbb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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